查看原文
其他

窘迫的现实:基层食药监管“事多人少”,困境待解

韩学辉 食药法苑 2020-12-07

随着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进行,乡镇(街道)食品药品监管所已投入运转,开始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。从运转情况来看,监管所除了面临“人少”、“事多”的共性问题之外,执法人员能力不足的问题已经凸显。其中最突出、最窘迫的一点就是,一些执法人员因能力和对职能认识的缺乏,在对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进行检查时无从下手,更发现不了深层次的问题,致使工作陷入停滞。

  上述问题的出现,主要原因有三点:

  一是专业知识所限。一线执法人员真正在院校接受过食品药品专业教育培训的寥寥无几,以往从事的工作又大多与食品药品专业无关,在食药监管中面对一些专业的标准和术语比较茫然。比如食品药品快检中,有的同志对一些术语不理解,不知该如何操作。

  二是改革带来的阵痛。从2010年餐饮监管职能从卫生部门划入食药监管部门,再到2014年食品生产和食品流通从质监、工商系统剥离划入食药监管部门,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经历了一个逐步整合的过程。职能整合后带来执法人员的整合,使原来主要以药品、医疗器械监管为主体的执法队伍,悄悄淹没于大量繁杂而琐碎的日常事务当中,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药械监管的权威性和专业性下降。尤其是目前一些由质监、工商和食药监三合一而成的基层监管所,三五人承担了三个部门的监管职能,效果可想而知。

  三是综合素质的提升并非一朝一夕。队伍的融合可能相对要容易一些,但是要建立一支业务精、素质高、能力强的执法队伍,并不是短期内能够实现的。监管所处在食品药品监管的第一线,直接面对各种复杂的业态,对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,要想胜任这一工作并非易事,除了工作上较强的责任心之外,最主要的是执法人员要具备一定的综合能力,包括法律法规的掌握、执法办案的技巧、与相对人的沟通、移动式执法装备的操作以及动手能力、文字能力、语言能力等。

  因此,建议要在提升基层监管所执法人员综合能力上下功夫。

  首先,要加强业务培训。由于药械保化监管业务的专业性较强,没有一两年的实际经验是无法熟练开展工作的,所以,应针对基层一线监管人员的实际情况,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,对执法人员进行相应的专业知识培训。

  其次,要加快执法队伍新陈代谢。在编制允许的情况下,应面向社会公开招录,让一批年轻、有能力、有热情、懂专业的人才加入监管队伍,充实基层监管所的执法力量;对那些长期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应尽快调换工作岗位。

  再次,权力应收放结合。目前,简政放权已经成为政府的重要任务,但从部分行政相对人的反应来看,有不少审批事项并没有因为下放而方便办理。另外,一些认证、许可权限下放后,基层还要抽出一部分人力负责许可工作,也带来额外的压力。所以,权限下放也应该考虑下面的承受能力,该放的放,该收的要收,不能因为怕担责而打着简政放权的幌子,规避应该由上一级部门承担的责任。

本文源自中国医药报


| 食 | 药 | 法 | 苑 |

食药监管及法律研究者的资讯新媒体

微信号:FoodandDrugLaw

欢迎转载,但请务必注明源自食药法苑

文章观点仅供参考,不代表本公众号赞同


阅读是一种修养,分享是一种美德!投稿请发:fda001@126.com

觉得不错,请点赞↓↓↓


  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    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